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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需知

老人入住须知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适合集体生活的长辈,无传染性疾病、无皮肤病、无精神类疾病史、不酗酒、不在公寓室内吸烟(可在公寓院内指定吸烟区抽烟),遵守公寓为保障长辈安全和舒适生活制定的相关规定。入住长辈需提供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应至少包括身高、体重、听力、视力、血压、血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乙肝五项、骨密度、腹部彩超、胸片等内容。长辈入住一周后,公寓医生及评估团队将根据体检报告及对长辈实际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初级、中级、高级、特护护理等级。

2、入住人家属中应协商确定家属中一人作为主要联系人或代理人与院方签订《老人入住协议》及《家属知情同意书》;

3、入住人不要将电器带入公寓,若确实需要,应取得院方同意并交纳一定费用

4、非自理老人及其家属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带给老人。自理老人要妥善存放好自己的物品、现金,亦不要将贵重物品和过量现金带入公寓;

5、老人交纳安置费后公寓为老人提供以下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生活用品:

1)设备设施:房间内家具、电器、呼叫系统等。

2)床上用品: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枕套等床上用品一套。

3)日用品:脸盆、脚盆、暖瓶、卫生纸、毛巾、清洁布、香皂、蚊香器等

6、老人需自备的生活用品:

1)三套以上内外换洗衣服

2)一套换洗的床上用品

3)日常服用的药品以及水杯等生活用品。

7、临时外出及退院的规定:

1)临时外出一个月以上需要保留床位的,每月按期收取床位费。

2)临时外出2天以上按就餐天数退还伙食费、护理费。

3)老人退院时,扣除老人居住期所用费用,所交生活保证金的其余部分如数退还,不退安置费,但可带走床上用品及一次性生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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